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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4-16 11:25:44 浏览: 【字体:

合政办〔2018〕29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合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6日

 

 

合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我县被列为“健康促进试点县”,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9号)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发﹝2017﹞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完善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落实健康合浦建设为主线,以健康教育与促进体系建设为支撑,扎实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倡导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基本知识与技能,实现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整体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县标准,为推进健康合浦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倡导健康优先理念,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以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社区、家庭等重点场所为切入点,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

(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促进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的有效模式,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三)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加强健康教育活动和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围绕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戒烟服务,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以及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烟草控制、食品安全、职业病、妇幼保健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提高居民自我防病意识和保健能力,为落实其他医改重大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试点周期末,当地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六)2018年中期完成健康促进县试点创建工作(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我县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县政府把创建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学校、社区、村、工矿企业等,有专(兼)职人员,制定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制度,具备相应设备和场所。

3.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融合模式,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素养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经费保障。县财政应根据上级资金补助情况,将健康教育经费按常住人口每人0.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5.各乡镇、各部门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城乡居民传播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生活方式。

6.结合创建文明县城,创建卫生镇(村)和“美丽合浦·清洁乡村”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健康环境理念,普及环境卫生知识,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二)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

1.相关部门广泛动员,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高群众对健康促进县创建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2.加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能力建设,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三)开展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健康促进综合的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大巡讲”为平台,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带动和推动作用,推进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通过确定优先领域,开展需求评估,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包括开展健康促进社区(健康村)、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宣传服务活动,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监测评估。

1.基线调查。使用统一的基线调查方案和调查工具开展基线调查。在自治区及市爱卫办的指导下确定重点健康问题和优先领域。

2.项目督导。县创建健康促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常规工作督导和技术支持。

3.效果评估。县创建健康促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人群健康状况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报告。

四、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申请及基线调查(2018年4月前)

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开展基线调查并确定优先领域,制订系统、科学的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成立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健康促进技术指导组,落实成员单位联络员。召开项目启动仪式暨动员会,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开展创建工作业务培训。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相应成立本部门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监督指导(2018年4月-6月)

1.制订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开展监督指导。

2.各乡镇、各部门协同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对全县城乡居民、校园社区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综合干预。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经验(2018年7月)

针对上级督查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全面提升创建水平,迎接自治区终期考核验收。

五、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创建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合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安洪 县长

第一副组长:韩德金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副  组  长:裴学铭 县应急办主任

王  兵 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陈先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远怀 县发改局局长

庞兴云 县工信局局长

张均作 县教育局局长

 方良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运彬 县民政局局长

 苏远辉 县财政局局长                                     

 庞雄胜 县人社局局长

 李腾龙 县环保局局长

 杨朝杰 县住建局局长              

                林文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真荣 县农业局局长

 马自承 县水利局局长

 陈  辉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冯协臣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廖作海 县安监局局长

                伍国永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陈庆锋 县工信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蔡  艺 县住建局副局长、市政局局长

 黄秀娟 县妇联主席  

 叶长天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家杰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陈  彪 县卫计局副局长、县爱卫办主任

                吴  伟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吴宇华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督促检查县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文件方案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由王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彪、吴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卫计局、疾控中心、教育局、文体广电局、机关事务局、工信局等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由县卫计局、疾控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项目具体工作由县卫计局组织协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进行人员培训,开展项目督导与检查。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负责该辖区项目工作的协调及资料的上报。

请各成员单位自通知下发后一周内报1名联络员名单到县卫计局。(邮箱:hpawb@126.com,电话:7287311/7261922/ 18307794803)

六、职责分工

(一)县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健康促进行动,对创建工作组织督导。指导辖区内各单位按照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评价标准(试行)(附件6)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部门制定健康促进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二)县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加大创建宣传协调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围绕“健康促进行动”主题及核心信息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加强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引导,使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活动。

(三)县发改局: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注重健康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按程序和管理权限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创建项目的立项审批、上报、跟踪和项目落实。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扶持领域、政策和条件,争取对我县的政策、项目、资金最大支持。

(四)县人社局:将健康教育纳入全县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非公需科目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的选修内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扩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面。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外出或外来务工农民组织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和康复技能的培训与指导。

(五)县财政局:为保障健康促进行动的正常开展,财政部门要将健康教育经费按常住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健康促进县工作开展。加大贫困村、流动人口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用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健康素养促进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县卫计局:

1.成立局、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模式,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4),全县所有医院、卫生院、计生服务机构全面禁烟。

5.负责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健康促进行动”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一次,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

6.负责卫生院、计生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材料审核上报。

7.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县疾控中心负责)。

8.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县疾控中心负责)。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9.开展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县疾控中心负责)。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七)县教育局: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5),全县中小学校全面禁烟,50%以上的中小学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八)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健康促进媒体宣传。协助相关部门开办《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每晚黄金时段播放健康素养相关内容和播放公益广告1-2次,提高广大群众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制作“合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合浦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公益广告,并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努力营造创建氛围。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健康发展,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学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在辖区内所有娱乐场所(包括KTV、酒吧、茶艺、洗浴中心)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设立吸烟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县、乡(镇)、村有供农民开展健身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健身活动,举办单项或综合性体育赛事,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九)县农业局: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污染源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要结合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健康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十)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着力解决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所有进入县城内的大型土方运输车进行遮掩防护检查,防止渣土丢落。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十一)县环保局: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均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十二)县公安局:实行所有娱乐场所全面禁毒,对已吸毒人员开展相关健康教育。

(十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对辖区内所有客运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长途运输车)进行全面禁烟,在内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健康素养及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内容宣传彩页,确保所有客运车辆内部环境整洁。

(十四)县工信局: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7)。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制定促进企业职工健康的配套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如职业防护、职业病防治、改善环境卫生、落实公共场所无烟、促进职工采取健康生活方式等),开展健康教育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督导所有企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主要建筑物入口、电梯、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每年督促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不少于2次。各企业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十五)县安监局:督促各企业开展1次以上以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十六)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协调县内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

(十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协调各药店、小美容院、小旅店、小浴室、小餐饮店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创建减盐示范食品企事业单位、减盐示范餐饮单位、减盐示范商场。

 (十八)各部门、各单位:县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均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6)。各单位成立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按照健康促进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健康促进各项工作,确保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达评价指标要求。

(十九)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3),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包含低盐膳食内容在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在乡镇所在地制作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3处,以墙体标语、标牌等方式向公众展示健康素养主题、核心信息和标识。对乡村干部开展有关健康素养工作的知识培训,覆盖率95%以上。健康知识传播材料入户率95%以上,行政村要建有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定期更换,城乡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2%;成人肥胖控制在12%以内;吸烟率下降3%。使用卫生厕所比例达到80%,粪便无害化处理。社区每年举办4次以上的健康讲座,讲座主题在辖区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下确定,开展2次以健康为主题的集体活动,如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戒烟竞赛等。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每村(社区)评选出5户以上健康家庭(具体评价内容见附件3)。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健康促进县试点工作,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协调、指导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将创建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要落实创建经费,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健康促进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县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发挥宣传教育在创建工作中的先导作用,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良好氛围。

  

     附件:1.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评估标准(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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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社区/健康村评价标准(试行)

3.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4.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试行)

5.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6.健康促进机关评价标准(试行)

7.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8.健康促进场所目标人群快速测评方案(试行)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区、市驻县单位, 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