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文章
当前位置 :  > 内容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合浦县住建局2017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16 17:13:01 浏览: 【字体:
 

县人防办,市政局,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合浦县住建局2017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7日


合浦县住建局2017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本系统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妥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目标任务

负责做好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和旱情防御工作,重点抓好县城规划区内建筑行业防汛救灾抢险工作,负责城区的高空建筑设施防风防汛工作;指导县房产局做好城区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防风防汛的安全工作,缓解旱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最低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机构

成立住建系统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朝杰  局长

副组长:李  俊  副局长、县人防办主任

        蔡  艺  副局长、县市政局局长

        陈世秀  副局长

        梁  笛  副局长

        朱定海  房产局局长

        骆建燕  纪检组长

成  员:蔡大波、彭权、吴伟华、付 晖、林 源、王风华莫小明、陈传辉、郑远波、谭学建、郑贵东、李先仪、蔡卫建

许南本、陈家军、朱定春、严广强、陈德贤、范 伟、李坤华

张 煜、严志雄、关强生,朱 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由彭权任办公室主任(电话:7206253、7192122)。领导小组分设五个工作组,分别为城区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安全保障组(组长:蔡卫建、质量安全保障组(组长:吴伟华)、直管公房安全保障组(组长:关强生)、后勤保障组(组长:朱均)、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小分队(队长:谭学建)。

 四、启动条件

 受汛情旱情影响,出现如下情形,则启动本预案:

(一)出现重大汛情旱情的趋势和征兆;

(二)预报出现强台风信息;

(三)出现其他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

 本预案启动的同时,相应部门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直管公房、质量安全、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小分队应急预案同步启动。

 五、工作组职责

 一)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安全保障组

1.组织对在建施工建筑进行防汛防台风检查;

2.组织协调建筑行业做好切实有效防汛防台风措施;

3.组织对高空建筑设施防汛防台风的安全措施检查;

     (二)直管公房安全保障组

1.组织人员对直管公房危旧房屋进行安全排查;

2.及时疏散、撤离直管公房危旧房的住户;

3.组织对直管公房、危旧房住户群众进行转移和抢救。

(三)质量安全保障组

1.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救援;

3.协助有关部门疏散转移群众和维持交通秩序。

(四)后勤保障组

 1.统一调度工作用车、救灾物资;

 2.负责对内对外通讯、联系和接待工作;

 3.协调各工作组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五)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小分队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展抗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疏散、转移、安置、解救受灾群众及防止财物损失;

3.协助有关部门疏散转移群众。

 六、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报告时间

 汛旱期期间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报告,重特大事故要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事故认定后写出书面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和地点;

2.发生事件的基本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定、救援情况;

4.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七、应急处理程序

出现汛情旱情时的应急处理总原则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减轻灾害危害。

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直管公房危旧房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确认事件地点,报告事件情况并迅速组织人员抢险、救灾;事态严重时,会同应急救灾小分队,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维持交通秩序。

八、组织纪律

 (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各单位必须根据各自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各成员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在发布防汛抗旱抢险命令后,要积极主动参加防汛抗旱抢险。发出撤离命令后,应听众指挥,有序撤离。

   (三)各成员单位和本系统相关股室、单位对防汛抗旱工作重点、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

九、责任追究

 (一)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和人员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怠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股室、单位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抗汛抗旱抢险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不重视防汛抗旱工作,防、抢、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