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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改造涉合浦县供销社搬迁方案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11-29 10:55:00 浏览: 【字体:

为加快合浦县城镇化建设工程,提高城市品位,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古城改造建设项目。按古城改造规划,我社办公大楼、第一宿舍、第二宿舍和部分下属企业及职工宿舍均属古城改造搬迁范围,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搬迁安置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积极配合我县创建具有“海上丝绸之路”和“南珠古郡”文化特色的“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古城改造规划范围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社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我社党政班子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县供销社古城改造项目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  浩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周汝添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陈丹毅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彭海英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陈钦源     县供销社副主任科员

      苏丕全     县供销社副主任科员

      龙绍平     县供销社副主任科员

关国平      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林  峰      县供销社人事股负责人

陶  韬      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科员

曹云良      县供销社业务股办事员

马遥德      合浦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

李广谟      合浦县土产公司经理

李  春      合浦县日用杂品公司经理

莫富声      合浦县果菜副食品公司经理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关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的搬迁时间要求做好县社办公大楼、第一宿舍、第二宿舍及土产公司、日杂公司搬迁及住户职工的安置工作,并保障机关办公正常运行,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分三个小组完成:

第一组: 组  长   周汝添(兼)

        副组长   林  峰

工作人员  关国平、陶韬、马遥德、徐志强

负责县社办公大楼和第一宿舍,县供销社办公楼位于阜民南路18号,办公用房面积约750㎡,职工家属住户8户,住房面积约471㎡(后附清单);县供销社位于文蔚坊的第一宿舍有12户住户(套房),住房面积约1444㎡,已房改,需要搬迁安置(后附名单)。

第二组:组   长 陈丹毅(兼)

副组长 李广谟

成  员 苏丕全、龙绍平、谭琼浜

负责县土产公司及县社第二宿舍,县土产公司位于阜民南路1号的办公楼,占地面积967.01㎡;建筑面积1887.25㎡,底层12间门面用于经营,二层用于家私经营,三层用于办公,四层用于住宿和仓储(后附土产公司搬迁方案)。

县供销社位于文蔚坊的第二宿舍有29户住户,平房3户,前楼10户(套房),后楼16户(套房),住房面积约 1390 ㎡,需要搬迁安置(后附名单)。

第三组:组  长 彭海英(兼)

副组长 李  春

成  员 曹云良、莫富声、陈娴静

负责县日杂公司,县日杂公司位于阜民北路52号的职工宿舍楼,有23户住户,住房面积约1037㎡(后附日杂公司搬迁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对每户住户的住房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二)根据附表所列搬迁住户名单,逐户做好思想工作,并征求住户意见,做好每户搬迁方案。

(三)对每户住户提出的意见及要求做好记录,定期向领导汇报。

(四)按照县政府的搬迁时间要求,按时配合做好搬迁工作。



                       合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