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合浦县城镇化建设工程,提高城市品位,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古城改造建设项目。按古城改造规划,我社办公大楼、第一宿舍、第二宿舍和部分下属企业及职工宿舍均属古城改造搬迁范围,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搬迁安置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积极配合我县创建具有“海上丝绸之路”和“南珠古郡”文化特色的“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古城改造规划范围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社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我社党政班子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县供销社古城改造项目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 浩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周汝添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陈丹毅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彭海英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陈钦源 县供销社副主任科员
苏丕全 县供销社副主任科员
龙绍平 县供销社副主任科员
关国平 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林 峰 县供销社人事股负责人
陶 韬 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科员
曹云良 县供销社业务股办事员
马遥德 合浦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
李广谟 合浦县土产公司经理
李 春 合浦县日用杂品公司经理
莫富声 合浦县果菜副食品公司经理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关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的搬迁时间要求做好县社办公大楼、第一宿舍、第二宿舍及土产公司、日杂公司搬迁及住户职工的安置工作,并保障机关办公正常运行,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分三个小组完成:
第一组: 组 长 周汝添(兼)
副组长 林 峰
工作人员 关国平、陶韬、马遥德、徐志强
负责县社办公大楼和第一宿舍,县供销社办公楼位于阜民南路18号,办公用房面积约750㎡,职工家属住户8户,住房面积约471㎡(后附清单);县供销社位于文蔚坊的第一宿舍有12户住户(套房),住房面积约1444㎡,已房改,需要搬迁安置(后附名单)。
第二组:组 长 陈丹毅(兼)
副组长 李广谟
成 员 苏丕全、龙绍平、谭琼浜
负责县土产公司及县社第二宿舍,县土产公司位于阜民南路1号的办公楼,占地面积967.01㎡;建筑面积1887.25㎡,底层12间门面用于经营,二层用于家私经营,三层用于办公,四层用于住宿和仓储(后附土产公司搬迁方案)。
县供销社位于文蔚坊的第二宿舍有29户住户,平房3户,前楼10户(套房),后楼16户(套房),住房面积约 1390 ㎡,需要搬迁安置(后附名单)。
第三组:组 长 彭海英(兼)
副组长 李 春
成 员 曹云良、莫富声、陈娴静
负责县日杂公司,县日杂公司位于阜民北路52号的职工宿舍楼,有23户住户,住房面积约1037㎡(后附日杂公司搬迁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对每户住户的住房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二)根据附表所列搬迁住户名单,逐户做好思想工作,并征求住户意见,做好每户搬迁方案。
(三)对每户住户提出的意见及要求做好记录,定期向领导汇报。
(四)按照县政府的搬迁时间要求,按时配合做好搬迁工作。
合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