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周开全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主)、县公安局(协)
内容:
廉州大道西侧建设大厦段,即县政府前廉州大道路边的第二排大楼,以前统一样式修建的,已经快十年了,可是至今也没有街道名或巷名,没有门牌。因此不能在公安机关备案,若发生案件或火灾,想报案或报个火警,说不清楚具体位置,就会贻误良机,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建议:请有关部门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早日为廉州大道西侧建设大厦段的这条街道起个街名或巷名,再安装个门牌,解决困扰住户多年的找门难问题。
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周开全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廉州镇大道西侧建设大厦段起巷名、安门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并于5月2日上午安排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与提案者联系会面。经核查:
1、该路段已于2005年3月15日,由合浦县地名委员会《关于对县城部分新街道命名的通知》(合地字〔2005〕2号)文件命名为廉州大道西路;
2、根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文件规定,民政部门是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城镇内的街、路、巷、名称的命名,更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门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1号)精神,公安机关负责门、楼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因编排门牌号属辖区派出所负责,为此,门牌号应向辖区派出所申请编排。
合浦县民政局
2017年8月29日
承办人:朱天寿
联系电话:7193679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