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合浦县常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合浦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df-acct.com)的本机关网页上查阅,也可以道本机关党政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以公布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合浦县常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党政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df-acct.com。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合浦县常乐镇党政办公室;地点:常乐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9-5602559。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合浦县常乐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合浦县常乐镇政府办公大楼;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9-5602559 ;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79-7218466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合浦县政务中心五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常乐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常乐镇人民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9——5602559; 传真号码:0779----5602093; 邮政编码:536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