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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2-18 15:16:02 浏览: 【字体:

合浦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合浦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http://219.159.197.85:8080/html/387/index.html)、b82.com官方网站(http://www.df-acct.com/)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浦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六楼;邮编:536100;电话:0779-721846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合浦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09年以来,合浦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印发了《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十余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形成一个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整、更新,并在统一平台和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统一平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合浦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2号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24号,以下简称桂办发24号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主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条不紊深化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不断推进。2015年来,合浦县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由县审改办牵头,会同县政务办对照自治区、北海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在征求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并经县法制办审定后,梳理出2015年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进行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中,对全部19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其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1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21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6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4项。2015年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5项,承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项,县本级下放乡镇审批项目8项,调整后县级行政许可项目为302项,其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57项。保留的行政项目操作规范、流程图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途径对外公开发布。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推进

    推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除涉密部门外,全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均在统一平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了2015年财政预算、2014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不断提升

公共资源的分配涉及公共利益,合浦县积极将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分配退出信息、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二是稳步推进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等信息公开。三是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全县在统一平台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方案、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建设计划进度等208条,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316条。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断深入

    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项目,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5年在合浦县政府网站公开项目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质量安全检查等信息43条。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力推进

合浦县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民生领域公共便民服务专栏”,将社会保障、教育领域、劳动就业、医疗健康等方面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信息,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城区小学、初中等招生服务信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的整合,方便了群众查阅,受到群众的好评。

(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不断推进

一是环境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合浦县环保部门每季度及时将建设项目办理情况、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综合报表等环境信息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全县重点生产企业PH、化学需量氧(mg/l)和氨氮(mg/l)排放监测结果等信息,2015年共有195条环境保护信息在统一平台公开。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监管等信息得到及时公开,2015年共有76条安全生产信息在统一平台公开。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动态、食品安全标准等老百姓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得到及时全面公开,2015年共有97条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在统一平台公开。

    (七)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信息公开不断推进

推进合浦供电公司等国有企业经济整体运行情况信息的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名称、类型、地址和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

    (八)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合浦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自治区第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合浦县第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工作方案》,围绕“以公开保障改革,以改革促进转型”这一活动主题,开展为期10天的系列政务公开活动。一是发送政务公开短信。5月10日通过电信业务运营公司发送政务公开日活动公益短信,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和活动安排,营造了政务公开活动的良好宣传氛围。二是举办广场板报宣传。5月10日起全县32个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县还珠广场举办了政务公开板报宣传活动,展出板报32块。三是开设政务服务专栏。5月11日起在合浦电视台开设政务服务专栏,连续9期,每期播放一篇由财政、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和教育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撰写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通稿。四是政务公开延伸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在基层”活动,将活动延伸到基层。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450多人次,展出宣传板报15块,为基层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服务,使政务公开活动更加贴近民生、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县通过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233条,及时公布政府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其他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69条,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64条。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相关单位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2015年“一中心两馆”收集到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共360多册,已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显著位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室),配置了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施,实现了纸质信息查阅和电子信息查阅同步,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合浦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统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政府信息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机制,并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及相关流程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并开通了政府信息在线依申请公开系统(试运行)。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县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做好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对于属于本单位的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上报备案。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要求各单位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各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运转正常,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有关规定。2015年我县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县发生1起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处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质量不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大部分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对政府网站的宣传力度不够,政府网站的信息和功能还未完全被群众广泛认识、应用。

3.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加强探索应用。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大对国办发22号文和桂办发24号文的学习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宣传力度,使政府网站的信息和功能广泛被群众认知接纳,让政府网络平台能更好地为民所用,为民办事。

2.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

3.加大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了解和分析,逐步建立相应的机制,通过合浦发布、爱上合浦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关切,加大信息公开互动和答疑解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