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编委办2017年度绩效展示
2017年,县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广西经济强县、广西人口大县平安建设示范县、与全市同步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目标”,建设美丽宜居富裕和谐新合浦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现就我办完成2017年绩效考评各项指标展示如下:
一、绩效考评工作概况
我办认真按照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的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我办2017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并按时上报。
根据职责分工,我办把绩效考评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股、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了我办各项绩效考评指标圆满完成。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围绕“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自治区的部署,持续推进“接放管服”改革,做好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行政事项的承接落地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6〕76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北政发〔2017〕10号)要求,对合浦县县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取消和调整,其中取消63项,调整176项,县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为288项,下放乡镇4项。二是实施行政审批“五化”,即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电子化和一体化。
2.继续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并起草我县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快培育发展中介服务市场,积极稳妥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机制。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展“回头看”,对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已印发《关于再次征求对自治区〈拟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意见的通知》(合审改办〔2017〕10号)和《关于征求对国务院审改办等部门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意见的通知》(合审改办〔2017〕11号)等文件。2017年分3批共清理规范2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3.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对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效果定期评估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部门重点研究制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北海市的统一部署,一是大力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并按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我县政府部门保留的权力事项3634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2807项。二是动态调整乡镇权责清单,目前,临海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7项,内陆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2项。三是做好村级权力清单工作,出台《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村级权力清单的通知》(合政发〔2017〕48号),公布村级权力清单72项。
4.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2017年5月25日,召开编制和优化县乡二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动员培训会,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推动各部门优化编制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精简行政许可证件、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审批时间、年检培训,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按时完成。
5.认真抓好“农事网通”试点工作。按照北海市的统筹安排,至5月12日,已完成廉州镇烟楼村“农事网通”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在全县推广“农事网通”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上刊登报道。
6.开展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作为自治区试点县,组织开展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专项清理,建立重点民生服务部门盖章事项和证明事项清单,切实解决群众“证明多、办事难”的问题。经统计,县本级清理168项,保留166项;乡镇清理6项,保留28项。
(二)聚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完成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根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编办《关于推进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桂纪发〔2016〕7号)和《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合浦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合浦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办发〔2017〕37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扎实做好新设立的13个派驻(派出)机构的组建工作,采取划转和调剂的方式落实派驻纪检机构的编制,按时完成了改革任务。
2.进一步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重点推进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减少行政执法队伍种类,实现管理下沉,执法重心下移。
3.继续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和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自治区的部署,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整合海洋与水产畜牧兽医的机构职能。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合浦县海洋局的职能和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合浦县海洋和渔业局,为合浦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在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挂牌的合浦县海洋局。将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畜牧兽医、畜禽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能剥离划转给合浦县农业局管理,在合浦县农业局增挂合浦县畜牧兽医局的牌子。相关的事业机构和职能也作相应调整。待按程序上报审批后再组织实施。
5.完成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桂政办发〔2017〕117号)精神,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合浦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公证处,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证处,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县的公证机构由原来的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落实了公证机构的公益性、非营利性质,配置了相应的编制,使公证机构独立核算,自主管理,经费有保障。
6.理顺合浦县广播电视台的管理体制。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合浦县广播电视发展中心和合浦县广播电视台进行整合,整合后的名称定为合浦县广播电视台,为合浦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继续抓好医改的各项工作,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等工作。
(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1.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700多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并经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和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研究同意,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分类的批复工作。
2.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机构编制管理、登记管理的有机衔接,以改革创新管理、以管理落实改革。
3.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紧紧围绕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抓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651个,公示率99.5%。二是加强服务,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按时办结事业单位设立登记15个,办结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65个。三是简化流程、强化服务,抓好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通过网上受理、在线解答等方式,依托“事业单位在线”网上平台对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领等进行材料初审,一次性告知所需纸质材料,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中央和自治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合浦县石康职业技术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合编〔2017〕41号)、《合浦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事改办〔2017〕1号)等文件,2017年11月确定理事会人选,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议,审议事业单位理事会章程草案,确保我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平稳推进。
5.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16〕12号)和《中共合浦县委员会 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17〕18号)精神,出台了《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合编〔2017〕107号)、《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合浦县国营公馆林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合编〔2017〕108号),完成了对两个林场定性、定编、定经费的重要任务。
(四)着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巩固控编减编成果。撤并职责交叉、任务萎缩的事业单位,精简事业编制。盘活编制资源,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和重点部位工作力量。一是用置换我县群团机关3名行政编制调剂解决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所需的行政编制。二是增加合浦县互联网新闻传播研究中心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三是在每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增加2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共计30名),解决乡镇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入编的问题。四是为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合政函〔2017〕396号文精神,撤销合浦县公馆职业技术学校、合浦县石湾镇江南初级中学,将合浦县公馆职业技术学校的14名人员编制和退休人员整体划入合浦县公馆中学,将合浦县石湾镇江南初级中学的38名人员编制和退休人员整体划入合浦县石湾中学。撤销合浦县山口红树林中学初中部,学生并入合浦县山口中学,将合浦县山口红树林中学初中部的9名人员编制划入合浦县山口中学,该校小学部的编制重新下达,学校更名为合浦县山口镇红树林小学。撤销合浦县珠光星火学校初中部,将其初中部的7名人员编制划入合浦县石康镇十字中学,小学部的编制重新下达,学校更名为合浦县廉州镇珠光星火小学。
2.做好相关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控制和优化配置机构编制,一是为加强我县内外贸易合作,推进我县商贸流通和投资工作便利化,设立合浦县商务局,在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挂牌,并对相关职责进行调整,同时将合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在合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改为设在合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为加强对全县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联络,成立中共合浦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三是为加强反腐倡廉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成立合浦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四是为做好钦廉林场天堂分场小学的接收工作,成立合浦县常乐镇天堂小学;五是完成了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合浦县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合浦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的设置及组建工作。六是抓好合浦县向海经济研究院、合浦县河长制办公室等机构的设置工作。七是设立合浦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项编制。八是在每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增加1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负责乡镇统计工作的人员。九是为促进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新下达全县中小学校的总编制数为9128名,其中中学的总编制数4035名,小学的总编制数5093名。
3.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控编减编、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相关专项督查。一是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7〕11号)和《自治区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意见的通知》(桂编办函〔2017〕199号)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机构编制问题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二是做好“12310”举报受理、查办和答复,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三是推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工作;四是做好机构编制方面的信访工作;五是配合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我县机构和编制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
4.做好“云上编办”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全国机构编制云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积极参加云平台的业务培训,5月31日至6月2日,中央编办和北海市编办的技术人员对我县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云平台试点培训工作。按时完成云平台的数据整理及录入工作。
5.做好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做好机构编制事项备案的有关工作。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认真办理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做好回复等相关工作。
(五) 抓好创新争优工作
我办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两单融合”工作、清理规范证明事项试点工作、“家事网通”改革试点工作、“云上编办”试点工作等方面均有创新性的表现,已申请加分。
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